2015年3月23日,《新聞聯播》播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這個意見是近期國家推動創新所下的一劑猛藥,對整個國家產業行業發展具有莫大的推動作用,醫療器械作為一個典型“政策市”,顯然也將直接受益,下面小編就把其中與醫療器械相關的內容摘錄出來,供大家參考!
一大火力點:
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統籌推進醫療器械行業發展
意見指出: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統籌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組織、商業模式創新,統籌推進軍民融合創新,統籌推進引進來與走出去合作創新,實現科技創新、制度創新、開放創新的有機統一和協同發展。
筆者認為,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年3月發布《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以來,國家相關部門如衛計委、發改委、科技部都出臺了推動國產醫療器械升級換代的新政策。顯然,本次的《意見》更為高端,直接指導和約束相關部門后續工作,醫療器械在已有政策的基礎上,還將有更大力度的創新推動政策。
二大火力點
把創新發展成效列入領導考核范圍
意見提出,改進和完善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方法,體現創新的經濟價值。健全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加大技術創新在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的比重。把創新驅動發展成效納入對地方領導干部的考核范圍。
筆者認為,把創新驅動發展成效納入主管領導干部的考核指標,不僅是一劑猛藥,也是一劑良藥。在創新驅動上睡大覺、不干事的懶政惰政的主管領導要警覺了。想要晉升,政績說話,尤其是在推動主管工作的創新成效上說話。可見,相關部門對于國產醫療器械整體落后的局面一定會有新法子,這是行業的福音,也就是說,相關領導不得不過問醫療器械的創新發展了!
三大火點
核心科研人員收益下限不低于50%
意見提出:要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對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可以從現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同時,鼓勵各類企業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調動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股權獎勵收入時,原則上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筆者認為,這點意見可謂一針見血,能夠最大程度上刺激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創新熱情,調動醫療器械研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科研人員是創新的核心,為了激勵成果轉化,十分有必要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上動真格、下猛藥。讓核心科研人員直接受益于創新發展,是推動創新發展最好也是最有效的途徑。
總之,筆者認為,黨中央國務院也是蠻拼的,對創新發展動真格,對醫療器械等技術密集型創新產品建立高效實用的監管模式,推進醫療器械審評審評制度的改革,支持醫療器械委托生產等新的發展模式將有重要影響。一句話,醫療器械行業的筒子們有福啦!
內容來源:搜狐網
Copyright ? 2019 佛山市凌遠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粵)-非經營性—2018—0160] | 版權所有 粵ICP備18017265號